“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潔司法的行為?您對法院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議和意見嗎?”這是槐蔭區法院紀檢組對該院一起商事案件當事人進行廉政回訪的談話內容。該案之所以被回訪,不是當事人“幸運”,而是因為該案的標的額達到了槐蔭區法院制定的廉政回訪“標準”。也就是說,除了該案當事人外,凡是達到回訪標準要求的案件,紀檢組都會逐案進行廉政回訪。
近年來,為做好新時期法院廉政建設工作,槐蔭區法院在強化日常學習教育、設置廉政監督員、豐富廉政文化等措施的基礎上,突出法院工作特點,將目光鎖住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變被動為主動,建立重點案件廉政回訪制度,對發回重審、改判、再審或標的額大、當事人反映強烈或社會廣泛關注等類案件,由紀檢組牽頭,聯合審判管理部門,通過電話回訪、網上約談或直接上門的方式,對案件當事人進行廉政回訪。凡是反映法官有違法違紀情形,經調查屬實的,堅決“零容忍”,從嚴查處。對來信來訪中,反映法官有違紀問題,經過反復調查,確不屬實的,及時公布調查結果,恢復法官名譽,確保干警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