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兒子要訂婚,需要與親家一家吃頓飯、喝點酒”。濟南市紀委宣傳部部長張亦農提交的《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飲酒報備登記表》,清楚地寫著“飲酒時間”“飲酒地點”“飲酒事由”等內容。“這張表格還需要市紀委機關黨委出具意見,經過分管副書記簽字同意后,申請才能生效。”張亦農表示。
近日,為進一步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工作紀律,打造紀律嚴明的紀檢監察鐵軍,樹立文明、高效、廉潔、勤政機關形象,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印發《關于實行濟南市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飲酒報備制度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實行飲酒報備制度。
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全覆蓋”
按照《規定》,從3月24日開始,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工作日全天24小時嚴禁飲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所有工作人員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飲酒前均應向所在黨支部書記報備,并填寫飲酒報備登記表備查;黨支部書記應在其飲酒期間進行提醒,工作人員在安全到家后反饋監督報備。黨支部書記飲酒前均應向市紀委機關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報備,并填寫飲酒報備登記表備查;市紀委機關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應在其飲酒期間進行提醒,黨支部書記在安全到家后反饋監督報備。
對于“報備制”,市紀委機關黨委正科級紀檢員劉鵬給出了解讀:“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間中午不能喝酒,晚上也不行,你在家里也不能喝酒;就算節假日私人活動喝酒,你也要提前報備,不經批準不能私自喝酒。”值得關注的是,《規定》把市紀委委員也涵蓋進來,市紀委委員飲酒前必須向市紀委干部監督室報備,進一步強化了紀委委員的身份認同,增強了履責意識。各縣區紀委監察委、高新區紀工委、南部山區紀工委參照執行,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實行“全覆蓋”,制度約束實現了“閉環運行”。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程德智表示:“執紀者更要接受監督,紀委也是紀律部隊,必須強化全方位、全天候監督管理。實行報備制度,對紀檢監察干部飲酒行為約束更細更嚴格,讓干部養成禁酒的習慣,進而形成一種自覺。”采取漸進式“收口法”
利用節假日雙休日訪親會友、把酒言歡,已經成為濟南人多年的習慣。為把不習慣變為新習慣、確保最嚴“禁酒令”順利實施,市紀委監察委確實費了一番腦筋。在前期醞釀階段,恰值全國兩會召開,市紀委監察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紀檢監察系統全國兩會期間24小時禁酒,收到明顯效果,這也為報備制度出臺做了堅實鋪墊。
在《規定》出臺前,通過電話征集、當面詢問等方式,廣泛征求各廳部室負責人、轉隸人員意見建議;召開飲酒報備制度座談會,深入征求11個黨支部負責人意見建議,搜集意見建議30余條,思想上達成廣泛共識,形成了“最大公約數”。
為方便大家報備,《規定》在報備靈活性上做足了功課。除采取書面形式外,如遇特殊情況可先行電話報備,1個工作日內補齊書面報備手續。各黨支部負責將本支部每周飲酒報備情況進行匯總,每周一(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向機關黨委書面報告,沒有報告的視為“零”報告,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報告。
“出臺報備制度,就是要堅持底線思維,盡量杜絕飲酒失態現象;就是要體現嚴管厚愛,及時咬耳扯袖,目的還是關心保護干部。”市紀委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陳鷹表示。
劃出零容忍“硬杠杠”
《規定》的出臺,劃出了紅線,亮明了底線。對于頂風違規行為,市紀委監察委堅決祭出“撒手锏”。
對違反禁酒規定的,法律、法規對懲處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對懲處無明確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處理,同時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對未報備飲酒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處理,同時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對本支部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的,根據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為確保《規定》“落地生根”,由市紀委干部監督室牽頭,深入開展“明察暗訪”,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市紀委干部監督室主任馬麗媛感慨地說:“飲酒報備制度給紀檢監察干部卸下了‘沉包袱’,帶上了‘護身符’,弘揚了正能量,擦亮了鐵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