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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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市屬國有困難企業幫扶解困和改革發展工作,保護職工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市紀委、市監察局近日出臺《關于在推進市屬國有困難企業幫扶解困和改革發展工作中加強紀律監督的意見》,提出嚴肅市屬國有困難企業資產監管和財經紀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并將在明年2月完成困難企業領導人公務用車專項清理。
擬破產企業不得再進行固定資產投資
意見指出,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要以群眾為根本,以實踐為標準,把解決企業發展難題和職工生活困難作為重要責任,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三者間的關系,講黨性,守紀律,不得陽奉陰違、自行其是,不得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格落實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意見要求嚴肅資產監管和財經紀律,切實維護國有資產權益。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經紀律。列入一次性安置職工、依法破產和政策性破產的企業,不得再進行固定資產投資,不得再產生新的債權債務。屬于戰略重組發展、加快調整改造搞活的企業,確需投資經營的,必須事先報市國資委審核批準。要認真做好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處置工作,企業處置資產,必須依法取得市國資委審核。不得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隨意變更、毀壞財會賬目憑證;不得隱瞞、截留、挪用、私分公款,虛報冒領、侵占、貪污公共財物;不得將專用經費、物資、房地產等國有資產擅自轉讓、轉借、轉移、調換、變更用途。企業產權轉讓必須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要加強對企業賬戶的管理,堅決杜絕公款私存、賬外賬、“小金庫”。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嚴禁揮霍公款、奢侈浪費的行為,嚴禁用公款宴請、大吃大喝和安排境(內)外旅游、高消費娛樂活動,禁止濫發獎金、補貼和紀念品。不準超標準配備、豪華裝修公務用車,未經市國資委批準,嚴禁購置、更新、借換公務用車。
職工安置等重要事項提交職工大會審議
意見要求嚴格工作紀律,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要建立重要事項通報制度和報告制度,企業對幫扶解困和改革發展實施方案、職工安置、生活設施重大改造、救濟救助等重要事項,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市國資委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向廣大職工公布。各協調組要建立調查研究、蹲點包干、督促指導、工作協調等制度,嚴格遵守企業幫扶解困紀律規定,杜絕吃拿卡要行為,力爭早日完成幫扶解困工作。
要嚴守組織紀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企業領導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企業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必須堅持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集體討論決定,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改革發展涉及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服從組織安排,正確對待崗位變動,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和安排,或拒不執行組織作出的機構調整職位變動和干部交流的決定;不得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機密。
明年2月完成困難國企領導公務用車清理
意見提出,由市紀委牽頭,組織市公車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資委開展國有困難企業領導人員公務用車專項清理工作,2014年2月份完成。積極推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公務用車改革。市國資委會同財政、審計、監察、經信等部門,對44家困難企業適時開展專項審計監督。市國資委紀委繼續對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情況開展巡察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幫扶解困和改革發展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