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濟南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市縣同權”改革 將部分市級行政許可及關聯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區縣實施的通知》,確定將一批市級行政許可及關聯的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區縣實施。
《通知》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流程再造,打造精簡高效政務生態的有關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重點工作攻堅年”有關任務部署要求,全面反映了市級部門放權意向,全面體現了區縣政府用權需求,全面結合了濟南具體工作實際,并通過了司法部門的合法性審查,主要呈現出四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放權力度大。本次“市縣同權”改革,確定將196項市級行政許可納入“市縣同權”改革范圍,其中67項已實現“市縣同權”、52項已實現全程網辦、62項調整由區縣實施、15項依法定程序研究確定后委托區縣實施;同步將29項與行政許可相關聯的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區縣實施,9項與行政許可相關聯的行政權力事項依法定程序研究確定后委托區縣實施,確保關聯事項可在同一層級“一鏈辦理”,放權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二是調整范圍廣。2019年,濟南市專門向章丘區下放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與之相比,本次“市縣同權”改革,放權對象面向12個區縣人民政府,覆蓋全市所有行政區域,個別事項還直接調整由鎮人民政府實施,放權事項調整范圍更加廣泛。
三是涉及領域全。2018年,濟南市推出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向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全鏈條”下放了71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權限。與之相比,本次“市縣同權”改革,除保密、地方金融監管和口岸物流3個領域外,其余19家依法行使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市級部門全部納入改革范圍,放權事項覆蓋領域更加全面。
四是服務重心沉。積極推進市、區縣兩級行政審批一體化,原則上除涉及跨行政區域管理范圍等宜由市級實施的審批業務外,調整事項在市、區縣兩級均可辦理;部分事項已實現全程網辦,極大方便了區縣群眾就近辦事創業,審批權限更趨扁平化。
推進落實“市縣同權”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必將進一步提高區縣治理能力,提升縣域發展水平,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提速群眾辦事效率,為提升城市能級、增強輻射作用、促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提供高效行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