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關于向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下放部分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通過制定《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不能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盡可能多地將“負面清單”之外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賦予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實施,支持片區自主發展、自主改革、自主創新,推動自貿試驗區高起點開局、高標準建設、高質量發展。
一是創新了市級行政權力下放方式。區別于以往直接下放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慣常做法,按照省里安排部署,實行“負面清單”模式放權,將83項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意識形態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等因素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列入《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不能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僅占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1.68%;清單之外的其他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均可由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根據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實施條件等情況,分步分批承接。“負面清單”模式放權,擴大了市級行政權力下放事項數量和范圍,提高了濟南片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效率,提升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便利化水平,有利于促進企業落地、支撐產業發展。
二是規劃了業務承接步驟。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主動加強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的業務對接,科學制定承接落實工作方案,統籌做好組織實施工作,9月20日前確定首批承接的具體權力事項,面向社會公告并組織實施;優化政務服務,統籌推進承接事項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逐項制定業務手冊,編制服務指南,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環節,壓縮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依法履行審批監管責任,努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對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的用權需求進行認真審核研究,依法確定放權事項、具體權限和放權方式,提出銜接意見和落實措施;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某一事項及其具體權限應由市級實施的,均通過委托方式下放;根據依申請和依職權行政權力事項具體辦理需要,分別刻制相應的“二號章”,提供給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使用。
三是夯實了后續監管措施。對委托實施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與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簽訂委托書,將委托事項予以公告,監督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實施行政權力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對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加強業務指導,組織業務培訓,明確辦理標準和辦法,指導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編制服務指南和工作手冊,加大人才、裝備、信息系統等方面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實現“一網通辦”、線上線下融合通辦;加強業務監督,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專項評估、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依申請市級行政權力事項逐項制定監管措施,指導中國(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管委會制定監管細則,確保下放事項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