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印發《濟南市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優惠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本月起實體經濟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征收優惠率普提20個百分點。
其中,工業、倉儲和科學、技術研發中心等實體經濟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優惠率由30%提高到50%,即由減按70%標準征收降為減按50%標準征收;標準廠房項目實施分層優惠,一層、二層由減按70%、50%標準征收降為減按50%、30%標準征收,三層及以上和地下空間符合相關要求的全部免征;新型產業發展項目作為鼓勵轉型重點項目,參照標準廠房項目認定和減免程序實施政策優惠;簡易低風險工業、倉儲等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濟南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實體經濟建設項目(包括已建成須單項配套市政供水、供氣、供熱設施的項目),以及直接服務于主業的配套設施類管理用房、庫房、變配電室、中水處理設施等非房地產建設項目,享受本政策優惠。
據了解,此次優惠政策自本月起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結束,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不含黃河以北區域)、歷城區、長清大學科技園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市政務服務中心或網上申報,其他區縣或獨立征收區域內,建設單位向所在區域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主管部門申報。
需要提醒的是,房地產項目不享受本政策優惠。已享受實體經濟優惠政策的建設項目,改變規劃用途或轉讓、銷售的,建設單位或所有權者須補繳已減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