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從市醫保局獲悉,我市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ê喎Q“兩病”)患者可以直接在二級及以下居民醫保定點機構備案享受門診用藥待遇了。參保人在備案的醫療機構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可按規定報銷50%。
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由于高血壓、糖尿病的發展過程較為緩慢,因此“兩病”患者初期達不到慢病的鑒定標準,因此我市居民醫保專設了“兩病”門診用藥政策。
參保人未達到“兩病”門診慢性病鑒定標準的,可憑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住院病歷進行備案。參保人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使用醫保目錄內的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就可以按規定享受報銷待遇了。已享受“兩病”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參保人,不再重復享受相應病種的門診用藥待遇。
據了解,我市居民醫保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作為“兩病”門診用藥定點。本次我市在原有的通過參保所在區縣經辦機構備案基礎上,增設了院端備案系統。參保人在選擇的醫療機構備案后可直接在定點機構開始享受“兩病”門診用藥待遇。
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拿藥時,可以像門診慢性病(原門規)一樣,結算時,只交納個人自付部分的藥費即可。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醫?;鹬Ц督笛獕骸⒔笛撬幬锏淖罡呦揞~為300元,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島素治療的,額外增加100元。
此外,“兩病”門診用藥備案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設起付標準,在二級醫療機構備案的,年度起付標準為200元。
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居民醫保“兩病”門診用藥待遇與門診統籌待遇并不沖突,因此不影響享受每年400元的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