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市司法局獲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市司法局出臺《關于建立和推行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代理機制”的意見》,創新服務方式,強化法治思維,推動優勢法律服務資源向中小企業有效流動,服務支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優化服務主體。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促進優質資源向中小企業有效流動。組建中小企業專項法律服務團,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中小企業制定發展政策、處理與政府間法律事務提供服務。鼓勵各區縣、街道、鄉鎮成立相應法律服務組織和服務站,支持法律服務機構在內部組建專業團組,優化法律服務供給,為中小企業紓困解難。
搭建服務平臺。開展法律服務機構與產業園、開發區、商貿市場等結對服務活動,實現與政府、協會、商會、企業的有效對接。在市律師協會設立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在窗口開設服務專席,公布服務電話,收集中小企業法律問題,根據企業需求有針對性安排法律服務團成員提供服務。在12348熱線設立服務中小企業專席,選派優秀律師提供專業咨詢服務。
提供幫扶優惠。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積極開展中小企業公益服務,提供線上不打烊法律服務,并適當減免為中小企業代理案件服務費用。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實施由財政提供保障、政府購買服務的工作機制,處理好市場驅動與政府政策保障的關系,探索市場化有償代理、公益和政府購買相結合的多元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