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更好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確保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對6.9萬家食品銷售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摸清監管底數,完成清單管理并實施風險分類監管。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建立“三張清單”。其中,“主體責任清單”以市場監管所為網格,采取電話詢問、現場檢查等方式,全部梳理建檔立賬,為開展風險分級監管奠定基礎。共排查業戶72258家。
異常名錄清單。對受疫情影響關門停業,但未辦理注銷手續、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聯系不到的,列入異常經營或標記為暫停經營進行管理。
信息異常清單。部分經營者信息與實際不符的,如企業名稱不一致、市場監管所屬地管理不明確、食品經營主體業態有誤等,列入信息異常清單。
在此基礎上,市場監管部門依托“智慧監管平臺”,對食品銷售經營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全市共評定A級1974家、B級54561家、C級5951家、D級2691家。全市1656家校園周邊及校園內食品銷售者確定為D級風險,959家特殊食品銷售者確定為B級風險。
A級做到無事勿擾,例行抽查;B級采取行政指導、告知承諾、主動糾錯等處置措施;C級要通過現場檢查、專項整治、責令改正等方式加強監管;D級在加大檢查頻次基礎上,采取清理整治、嚴查嚴辦等措施。通過優化監管方式,更好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