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禽類產品市場需求量增大,同時春季也是活禽疫病高發季節。2月4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濟南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同時開展節日期間活禽及產品市場監督檢查,維護良好的市場交易秩序。
《辦法》規定,本市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的區域禁止從事活禽交易行為。在禁止活禽交易的區域從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活禽交易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提供經營場所的市場開辦者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市場監管部門將充分利用農貿市場電子屏、宣傳橫幅、政務網站、微信群等多種宣傳媒介,積極向經營者、社會公眾廣泛宣傳《辦法》有關規定,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突出城鄉接合部、農村、山區等重點區域、農(集)貿市場等重點場所、重要節日節點,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禽產品、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等違法行為。
截至目前,共出動檢查人員1510余人(次),檢查農(集)貿市場436處(次),取締違法經營活禽業戶4戶,下發行政建議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