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加強經營性用地出讓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人士介紹,征求意見稿中一個較大的變化是開發項目配建教育設施將由開發企業改為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開發企業今后不直接參與學校建設,掛牌出讓的住宅用地有配建教育設施要求的,該宗地土地出讓起始價為土地出讓價款與教育設施建設資金之和。
征求意見稿的附件《濟南市中心城區居住用地配套教育設施建設管理程序》提出,土地儲備前期開發階段,各土地熟化主體與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提前對接,根據市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教育設施建設規范編制教育設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各教育設施占地面積、土地熟化情況、建設規模和標準、辦學資源配置和投資預算等事項。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根據可研報告編制配套教育設施建設要求和資金預算方案。教育設施規劃策劃方案和資金測算經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建設。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各類基礎教育設施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申請辦理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質檢、消防、驗收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按照建設移交協議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