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即日起濟南交警將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全車全程系好安全帶”安全守護行動,全面開展汽車駕乘人員安全帶使用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嚴查汽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
行動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持續開展宣傳引導,加大勸導查糾力度,逐步引導形成系好安全帶、安全文明出行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最大限度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事故預防效果的統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主要從“源頭檢查、執法管理、協同勸導、行業示范”等4個方面入手進行綜合整治。堅持現場查處與自動抓拍相結合,根據出行特點,分析梳理駕乘人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的高發時段、重點點位、重點路段,對汽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行為實施常態化、精準化管理。用好教育、警告、罰款、記分手段,形成處罰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按照相關規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道交法》第51條、《道交法》第90條,處以記2分罰款50元的處罰。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道交法》第51條,《道交法》第89條,處罰款20元的處罰。根據《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條:乘坐家庭乘用車時,未滿十周歲未成年人應當坐后排座椅,未滿四周歲兒童應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在此次整治行動開展的前期,交警部門的管理將以勸導、糾正為主。但是,從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角度出發,兒童乘坐機動車一定要按照規定系好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